各班级:
为加强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奖助学金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评审办法》(校学字【2017】41号),现就做好2017年国元证券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元证券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国元证券助学金:名额4人,额度为每人2000元。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规范评选程序
国元证券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自愿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国元证券助学金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和所有纸质材料上报学院。
3.学院初审:
学院成立国元证券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刘大为、吴玲
副组长:王永宁、韩传龙
成 员:团总支书记、党务秘书、专职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
院评审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学校评审。经学生处审核后,将评审材料提交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12月7日中午十二点前将《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助学金申请表》、《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送至学生会办公室A41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765333197@qq.com联系人:武靖松;联系方式:18096728128。过期不报,视作放弃,责任自负。
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联系人:
刘大为,联系电话:13855708897
王淑霞,联系电话:18955711728
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