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770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后自愿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为使符合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都能享受到省财政的补偿优惠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为毕业后自愿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2016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安徽省国家级扶贫县(20个)、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个)和非重点县(39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3.基层单位是指县级以下(县级政府驻地所在乡镇除外)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具体为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上级部门常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单位。以及县级以下的气象、地震、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及各类艰苦行业第一线。
4.2016届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5.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具体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标准的,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标准金额实行补偿。
6.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经审核后,省财政给于一次性学费补偿。
7.各班级务必通知符合申请学费补偿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本人于2017年3月31日前持《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3年以上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到学校(二级学院、财务处、学生处)办理有关手续。
8.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务必使每一位基层就业毕业生了解此项学费补偿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都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附件1 安徽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0个县(市、区)一览表
类 别 | 县(市、区)名单 |
国家级贫困县 | 国家连片特困地区 大别山区县12个 | 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不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
大别山片区外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 重点县(区)8个 | 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市颍东区、六安市裕安区、舒城县、石台县。 |
省扶贫开发工作 重点县(市、区) 11个 | 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市颍州区、太和县、界首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 |
非重点县(市、区)39个 |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五河县、固镇县、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凤台县、淮南市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霍山县、叶集区(享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和县、含山县、无为县、南陵县、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安庆市宜秀区、怀宁县、桐城市、枞阳县、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市徽州区、黟县。 |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 面貌 | | 出生 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到基层报到 就业时间 | |
本人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地址 | |
家庭地址及邮编 | |
就业单位名称 | |
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 | |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 |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 | | 申请补偿年限 | | 申请补 偿金额 | |
银行卡号 | | 开户行 | |
学校院(系)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缴纳学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补偿学费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毕业学校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就业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