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我校本科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本科生的全面发展。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宿州学院本科新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管理学院于2018年1月2日下午在教学楼A510会议室召开本科新生导师制工作专题会议,学院全体老师参加,会议由院长吴玲主持。
会上吴玲把《宿州学院本科新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做了具体的解读,包括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和要求,任职条件,职责即负责学生的品德养成、学业指导和能力培养、本科生导师的聘任及配备、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以及本科生导师的管理和考核等方面。
会议最后吴玲要求大家要言传身教,重在引导;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开展师生交流;实施导师指导记录制度;导师的工作应结合学生个性化特点,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学院将会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
(撰稿:李伟 审稿:吴玲 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