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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系列报道:司丽:同学们心中的“消费维权小帮手”
作者:shkx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0:00

司丽,中共党员,管理工程学院2013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两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两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荣誉称号,主持大学生科研立项一项。获安徽省消费维权30年最美维权人物,在首届“AD钙奶杯”全国营销大赛安徽赛区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博学,就是要做到专业知识求深、求精,学有所专、学有所成,同时要博学多才,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新世纪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所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司丽深知学业的重要性,在学习上,司丽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一直保持勤奋踏实、兢兢业业的态度,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资源进行学习。司丽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2013-2014学年获得“优秀团员”称号,2014-2015学年获得三好学生的称号,2015-2016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在2016年11月份顺利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并于2015年和2016年共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次。司丽相信,通过对专业知识全面透彻的学习把握以及其他一些课外知识的合理补充,司丽以后一定能为国家做出贡献。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分饰多种角色,而司丽不仅是一名学生干部,也是宿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作为一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司丽也会积极投入到各种消费维权活动,成为了同学们心中的“维权小帮手”。

学习维权知识,帮助同学化解消费纠纷

“投身公益事业,首先需要一颗热心,其次必须具备从事公益事业的相关技能。”司丽在完成大学理论课程的同时,也会积极了解维权法律法规,主动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带头掌握辨识假冒伪劣商品技能。

身为学生干部,购买活动的物品和礼品是常事。每次购买物品时都会坚持节约环保的宗旨,仔细甄选,科学选购,当遇到经营者不出具相关发票时,司丽都会留意让经营者出具书面购物记录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有效地避免了消费中的陷阱和尴尬。有时遇见个别商家以次充好,将劣质物品混杂其中,司丽也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与商家理论,勇敢地指责其不诚信行为,并告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宣传维权知识,引导同学提升维权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消费维权意识,2015年3.15前夕,司丽主动请缨,积极组织了宿州学院“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消费维权大型签名活动。在签名活动现场,司丽带领志愿者们向来往的同学介绍有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思想,让消费维权意识深入同学心中。

参加消费维权活动,发挥志愿者自身价值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社会关注度最高,各界投入精力最多的关注消费者权益的一天。2015年3月15日清晨,司丽带领15名维权志愿者来到了宿州市二中科技文化广场3.15纪念大会的现场,为活动的成功开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在寒风瑟瑟的阴雨天,司丽和志愿者们积极配合大会的安排和部署,帮忙布置会场,发放宣传手册,迎接参会人员,登记消费者投诉单等等。司丽和另外5名伙伴作为礼仪,将省 “诚信单位”的牌匾交予主席台上的领导授予经营单位,伙伴们良好的礼仪专业训练和扎实的理论素养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回顾即将过去的大学生活,司丽既为自己在学业上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也为自己能从工作和实践中得到锻炼感到欣慰。“生命只是一个过程,人活着就是为了拼搏、挑战、开拓、进取。”司丽接着说,昨天的荣誉已变成回忆,未来的征程,她会更加努力,用辛勤的汗水铸造新的辉煌。

(撰稿: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