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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国元证券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shkx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25日 00:00

各班级:

为加强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奖助学金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评审办法》(校学字【2017】41号),现就做好2017年国元证券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元证券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国元证券助学金:名额4人,额度为每人2000元。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规范评选程序

国元证券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自愿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国元证券助学金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和所有纸质材料上报学院。

3.学院初审:

学院成立国元证券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刘大为、吴玲

副组长:王永宁、韩传龙

成 员:团总支书记、党务秘书、专职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

院评审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学校评审。经学生处审核后,将评审材料提交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12月7日中午十二点前将《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助学金申请表》、《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送至学生会办公室A41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5333197@qq.com联系人:武靖松;联系方式:18096728128。过期不报,视作放弃,责任自负。

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联系人:

刘大为,联系电话:13855708897

王淑霞,联系电话:18955711728

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