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国元证券奖助学金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评审办法》(校学字【2017】41号)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积极开展国元证券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12月1日,在东教四楼会议室召开国元证券助学金金评审推荐会。
会上,各辅导员(班主任)详细汇报了班级筛选工作过程、公示情况和处理情况以及申报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大为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元证券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并就评审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评审成员就评审的依据、办法以及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结合学院实际,评审小组成员认真审核和讨论评审情况,最后拟推荐16酒店管理班崔超、14工程管理(2)班 方茹、16物业管理班许方金、17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班叶青青4名同学获得国元证券助学金,在学院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管理学院各评议小组成员认真阅读文件,在评审工作中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撰稿:储鑫 高歌 审核:刘大为)